政务处分是由监察机关给予的。监察机关负责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人员,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纪律处分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