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个人征信不良记录的保存期限是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五年。五年后,如果相关的不良信息已经结清,那么这些记录将会被自动删除。需要注意的是,这个五年期限是从实际还款日开始计算的,而不是从应还款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