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行政处罚的日期通常以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如果违法行为存在连续或继续状态,则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是从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如果处罚决定书上明确了某具体时间履行,则应以决定书上的时间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如果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则不再给予行政处罚,除非法律有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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