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纪处分是否需要立案取决于具体情况。以下是相关规定的概述:
1. 对于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监察对象,如果需要给予政务处分,应由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办理立案手续。
2. 如果公职人员中的中共党员已经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追究,党组织和监察机关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不需要进行立案,审理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处分意见。
3. 对于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后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情况,如果案件已经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纪检机关可以直接审理。如果需要进一步调查,纪检机关应办理立案手续。
4. 如果确有违纪事实且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纪检监察室应对相关人员立案。
5. 行政处罚警告是否需要立案取决于案情轻重。如果案情严重,通常会对嫌疑人进行立案处理;如果情节较轻,可能就不需要立案处理。
6. 立案的后果取决于违纪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例如,职务相关的错误可能导致立即免职或停职,但不能辞职;非职务相关的错误一般不会影响其当前职务。
综上所述,是否需要立案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违纪的性质、严重程度以及是否已有法律程序对其进行了处理。如果已有法律程序处理,并且需要进一步调查,则应办理立案手续。如果案件事实清楚,且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可能就不需要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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