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如何申诉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如果您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申诉:
**行政复议** :
- 您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行政复议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申请的方式进行。
- 如果您选择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会记录您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主要事实、理由和申请时间。
**提起行政诉讼** :
- 如果您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满意,或者选择不进行行政复议,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提起行政诉讼时,您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如书写起诉状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申诉途径。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通过华律网等法律服务平台获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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