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受理案件**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等案件进行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程序,第1张

**调查取证** :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确保调查过程合法,禁止使用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传唤** :对于需要调查的个人,公安机关可以使用传唤证进行传唤。对于现场发现的违法者,可以口头传唤。对于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可以采取强制传唤。

**询问查证** :传唤后,公安机关应及时询问违法者并查证事实。询问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八小时,复杂情况下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告知权利** :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公安机关应告知违法者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如陈述申辩权和听证权。

**作出决定** :根据调查结果和违法者的陈述申辩,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告知处罚决定** :公安机关应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执行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作出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申诉和起诉** :被处罚人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申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流程可能因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地方公安机关的规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