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的步骤通常包括:
**确定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
- 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确定行政复议机关** :
- 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机关,向相应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确认执法行为** :
- 确认行政机关已对你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如处罚决定书、强制措施通知书等,并留存证据。
**申请期限** :
- 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除非法律有其他规定。
**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 :
- 提交书面申请,并一式三份。申请书应包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行政复议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
**提交申请材料** :
- 包括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适用)、相关证据材料等。
**提交申请** :
- 可以到法定复议机关当面提交或邮寄申请。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行政复议过程** :
- 受理后,复议机关会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给被申请人。
- 被申请人需在收到后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 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提出复议意见。
- 制作并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
**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
-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后,应按规定履行决定。
请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上述步骤,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或行政复议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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