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通常涉及以下三个主要流程:

**拘留的决定** :

- 公安机关在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并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拘留要走的三个流程,第1张

-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需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拘留的执行** :

-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按指印。

- 如果被拘留人抗拒拘留,执行人员可以使用强制方法,如使用戒具,但应适度。

- 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通知家属或单位** :

- 公安机关通常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单位关于拘留的原因和羁押地点。

- 在某些情况下,如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或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此时可暂时不通知家属。

以上流程概述了拘留的基本步骤,具体实施时还需遵循当地法律和公安机关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