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参与招投标的规定如下:
**法律地位** :
-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 分公司在法律上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资质和资源。
**招投标资格** :
- 依法设立且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具备参与招投标的资格。
- 分公司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资质进行投标,但需要获得总公司的授权。
**法律依据**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分公司享有与总公司相同的投标权。
- 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分公司的投标,否则视为非法行为。
**投标条件** :
- 分公司参与投标时,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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