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高计划”旨在通过集中资源打造约50所高职学校及150个专业群,成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技能创新服务的标杆,以支持国家重点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的发展,并引领职业教育迈向高质量的发展新阶段。
“双高计划”的目标与实施周期:
建设目标:到2022年,参与“双高计划”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将在办学水平、服务能力、国际影响力等方面实现显著提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助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培养大量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到2035年,部分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引领职业教育现代化。
建设周期:“双高计划”每五年为一个支持周期,自2019年起启动首轮建设。
“双高计划”支持的对象与名单:
目前,“双高计划”支持的学校名单尚在申请与确定中。
“双高计划”重点支持的对象为独立设置的专科高职学校,强调质量优先、改革导向和扶优扶强。项目选拔不设所有制、地域和规模限制,优先考虑就业率高、毕业生质量高、社会支持度高、校企合作良好、实训开展充分、“三教”质量高的学校。
“双高计划”的选拔程序:
项目选拔包括学校申报、省级推荐和遴选确定三个环节。符合条件的学校自愿申报,并按照要求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审核学校申报资格,择优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育部和财政部。两部委托项目建设咨询专家委员会进行项目遴选。专委会根据遴选标准对学校和专业群进行评价和排序,提出推荐名单。两部审核、公示并公布最终结果。
“双高计划”的立项类别:
“双高计划”分为高水平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两类,分别设A、B、C三档支持。高水平学校A档10所、B档20所、C档约20所;高水平专业群A档30所、B档60所、C档约60所。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引导支持建设一批,地方和学校自筹资金建设一批。
“双高计划”的申报条件:
申报“双高计划”的学校须同时满足《遴选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每所学校可申报2个专业群,每个专业群包含3—5个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双高计划”坚持质量优先、改革导向、扶优扶强,面向独立设置的专科高职学校,分为高水平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两类。在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国家统一要求并逐年增长的前提下,对职业教育发展环境良好、重点工作推进有力、改革成效显著、政策资金保障力度大的省份给予倾斜支持。
学校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办学条件高于专科高职学校设置标准,数字校园基础设施高于《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标准。
(二)人才培养和治理水平高,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效显著,对区域发展贡献度高,已取得以下工作成效:被认定为《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省级及以上优质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已制定学校章程并经省级备案,设有理事会或董事会机构,成立校级学术委员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牵头组建实体化运行的职业教育集团,合作企业对学校支持投入力度大;成立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非学历培训人日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近三年招生计划完成率不低于90%,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不低于95%;配合“走出去”企业开展员工教育培训、有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招收学历教育留学生。
(三)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和方向,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高,教育教学改革、校企合作和专业建设基础好,人才培养质量和师资队伍水平高,学生就业水平高,社会支持度高。
(四)在以下9项标志性成果中有不少于5项:近两届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第一完成单位);主持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项目且应用效果好;承担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且成效明显(仅包括现代学徒制试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定向培养士官试点);有国家级重点专业(仅包括国家示范、骨干高职学校支持的重点专业);近五年学校就业工作被评为全国就业创业典型(仅包括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近五年学生在国家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过奖励(仅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奖励(仅包括“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团队、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获奖);建立校级竞赛制度,近五年承办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建立校级质量年报制度,近五年连续发布《高等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且未有负面行为被通报。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学校近五年在招生、财务、实习、学生管理等方面未出现过重大违纪违规行为。学校未列入本省升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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