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又称“高职高专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主要面向农村学生,由高职计划中抽取部分招生名额组成,若未招满则将剩余名额纳入普通高职招生。此计划旨在推进教育扶贫,精准助力贫困家庭学生。
自2016年起,山东省启动实施“高职院校专项计划”,选取部分办学水平高、培养质量好的高职院校,开设适合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专业,单独设立招生计划,独立录取,专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提供入学机会。
报考“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为山东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
报考条件还包括:1.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在实施区域拥有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亦需具备当地户籍;3.在户籍所在县高中拥有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职院校涵盖专科和本科两个学历层次。根据教育部规定,非师范、非医学类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规范校名后缀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而师范、医学类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则应规范校名后缀为“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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