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期的计算方式如下:
**起始时间** :
- 行政处罚公示期从 **行政处罚决定之日** 算起。
**公示期限** :
- 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网站的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一年。
- 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网站的最短公示期为六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三年。
**特殊规定** :
- 如果公示是在工作日上午9点之前完成的,则算作当天;如果在下午或晚上公示,则不算作当天。
- 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起点以行政处罚作出时间为准。
**法律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行政处罚公示期的计算从行政处罚决定之日算起,具体公示期限根据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并在信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的起始时间和具体计算方式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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