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计税原值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地价及土地开发成本** :
- 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房屋及附属设备** :
- 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
- 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 同房屋不可分割的室外扶梯、天桥、水箱、冷暖气设备、中央空调、下水道、消防设施等。
**相关税费** :
- 包括契税、预售合同交的印花税等税费。
- 自建房还需包括原土地申请使用、建房申请等费税;
- 采购的商品房或二手房,应包括原开发公司售房、契税单、装修等费用的累计总和。
**其他可能包含的费用** :
- 新设备价值:对于一些更新换代的设备,其价值也应计入房产原值中。
-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房产税的计税方法有两种: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从价计征是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一定比例(通常是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从租计征则是依据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房产原值计算方法和扣除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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