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应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确认申请资格** :
- 确保您有权申请行政复议。
**撰写申请书** :
- 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 明确行政复议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
- 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
**准备材料** :
- 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 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如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 如有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提交方式** :
- 可以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
- 若行政机关提供互联网渠道,也应通过该渠道提交。
**注意时效** :
- 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
**其他事项** :
- 复议申请书应一式三份,每增加一个被申请人,增加一份。
- 如有共同申请人,需分别写明各自的基本情况。
请确保按照上述步骤准备和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以便顺利进行行政复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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