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罪通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不按规定立即停车或保护现场,而是选择逃离现场,以逃避法律责任。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明知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
2. 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仍然驾车逃离现场;
3. 当事人有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后又返回;
4. 虽然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
5. 给伤者或家属留下虚假信息后离开医院;
6. 在接受调查期间逃匿;
7. 离开现场且不承认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
8. 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赔偿费用明显不足,未留下真实信息,强行离开现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只能构成一般交通肇事罪。
此外,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等相关法律规定,逃逸行为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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