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市场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操纵市场** :通过连续买卖、联合影响股价、自买自卖或强买强卖等手段影响股票价格。
**内幕交易** :利用未公开的重要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或泄露这些信息给他人。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非法获取这些信息的人员,在相关信息未公开前进行交易。
**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 :制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欺诈发行证券** :在发行股票或债券时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虚假内容。
**违规披露信息** :上市公司不按规定披露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高管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全权委托** :客户将一切实体权利委托给其他人进行股票交易。
**透支交易** :账户中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委托买入的股票。
**保证金挪用** :券商擅自挪用客户的保证金。
**自营和经纪业务混合使用误导性信息** :券商在自营和经纪业务中使用不一致或误导性的信息。
这些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以及罚金等刑事处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