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关于司法所改革的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职能优化与制度完善** :
- 司法所职能由8类14项增加到12类21项,增加了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协助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内容。
- 司法所工作规范得到理顺,包括文书、台账和报表等。
**人员配置与队伍建设** :
- 政府购买服务,为每个司法所配备至少1名专职律师和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 开展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核查,解决编制被挤占、挪用问题。
- 推进功能区司法所建设,严格落实“一乡镇(街道)一所”设置要求。
**权限扩大与职能赋予** :
- 司法所长可列席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工作会议,参与政策制定。
- 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延伸到乡镇(街道),为每个乡镇(街道)聘任法律顾问。
- 开展农村集体显失公平合同清理行动,统一规范村规民约。
**省级政策与制度设计** :
- 《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的意见》从省级层面完善司法所建设的制度设计。
- 立足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优化职能定位、规范机构设置、理顺管理体制等。
**数字化改革与基础设施建设** :
- 加强基层合法性审查数智系统使用,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设备建设。
- 规范司法所外观和标识标牌,提升基础设施。
**党的建设与领导** :
- 加强司法所党的组织建设,单独或联合建立党支部。
- 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司法所工作和队伍建设各方面。
**综合法治机构建设** :
- 司法所全面打造成基层法治建设的“护航者”、“助推者”等,实现职能优化、机制完善。
**地方实施意见** :
- 例如《浦东新区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推动基层法治服务引领区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等。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时间点的政策文件,以反映司法所改革的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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