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行政复议应该向作出拆迁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具体来说:

拆迁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第1张

1. 如果拆迁决定是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 如果拆迁决定是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则应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 对于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如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行政复议机关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