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最新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如下:
**不予处罚** :
- 当事人在两年内未被追责,或属于初犯,或其他法定情节。
**减轻处罚** :
- 当事人的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对行政处罚的承受能力较低,或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社会危害性以及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等因素。
**从轻处罚** :
- 罚款为一定金额倍数时,在最高倍数与最低倍数之间划分三个以上的阶次,从轻处罚应低于中间阶次。
- 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或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有效弥补损失、受他人胁迫等。
**一般处罚** :
- 罚款为一定金额倍数时,按中间阶次处罚。
- 罚款为一定幅度数额时,在最高额与最低额之间划分三个以上阶次,一般处罚按中间阶次处罚。
**从重处罚** :
-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发生次数多、违法交易规模大、违法业务占比大、受害人数量多,或其他恶劣情节。
- 造成严重后果或其他法定情节。
**其他考虑因素** :
- 罚款为一定幅度数额时,若最高额与最低额比值为四倍以上,应按倍数额划分处罚阶次。
- 罚款为一定金额时,一般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40%至60%确定,从轻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20%以下确定。
- 行政机关可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等客观情况,作出控制罚款上限的决定,但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等违法行为除外。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整理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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