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范与法律原则是法律体系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在内容、适用范围、适用方式和作用上存在区别:
**内容** :
- 法律规范(法律规则)是明确具体的,通常包含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具有严格的内部逻辑结构。
- 法律原则相对抽象,不设定具体的假定条件和明确的法律后果,而是对人的行为设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
**适用范围** :
- 法律规范通常只适用于特定类型的行为,其适用范围相对狭窄。
- 法律原则具有更广泛的适用范围,可以适用于更广泛的行为及其条件,具有宏观的指导性。
**适用方式** :
- 法律规范在适用时通常表现为“非此即彼”或“全有或全无”的模式。
- 法律原则在适用过程中,可以同时适用于同一个案件中的多个原则,法官需要在不同强度的原则间作出权衡。
**作用** :
- 法律规范主要提供具体的权利义务导向,具有较大的显示性特征,法官较难偏离规则作出裁决。
- 法律原则在法律适用中起到指导和补充的作用,尤其在法律规则无法覆盖的情况下,可以替代规则来作出裁决。
**稳定性与权威性** :
- 法律规范相对稳定,是特定时期立法者调整社会关系的意图的体现,较容易为立法者设计或改变。
- 法律原则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反映了法的内容、本质以及社会生活的趋势和要求。
法律规范与法律原则在实践中并存互补,共同构成了法律体系的完整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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