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丢失后,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报告丢失** :首先,让开具发票的公司到税局报告丢失情况。
**复印存根** :开票方需要复印存根联,并加盖公章,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
**开具证明** :双方可以到各自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开具证明。
**登报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市级以上党政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入账处理** :受票方如果需要使用存根联入账,则必须要有开票方提供的复印件和登报声明作为原始凭证。
**重新开具** :如果需要重新开具发票,开票方应根据税务局的指示,重新填开发票并交给受票方。
请注意,补办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税务机关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税务局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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