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最新的交通责任划分标准如下:
**全部责任** :
- 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
-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无责任** :
-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特殊情况下的责任认定** :
- 逃逸行为: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但有证据证明他方也有过错的,可减轻责任。
- 故意破坏现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责任认定比例** :
- 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
-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90%。
- 负同等责任的,承担损失的50%。
- 负次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30%。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责任划分** :
-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以上标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制定。请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责任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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