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政务处分** :

对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理,第1张

- 对于轻微违法行为,可给予政务处分,如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

-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可给予开除处分。

**刑事处罚** :

- 如果公职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根据犯罪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

**财物处理** :

- 公职人员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财物,可能会被没收、追缴或责令退赔。

**退休公职人员** :

- 对于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如果退休前或退休后有违法行为,一般不再给予政务处分,但可以对其立案调查。

**特殊情况** :

-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法院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可能会给予撤职处分。

**程序** :

- 监察或任免机关负责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调查程序包括初步调查、立案、进一步调查、告知事实和处分依据、听取陈述和申辩等步骤。

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理旨在维护公职人员队伍的廉洁性和公信力,确保公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处理过程中应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