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即指外国教育机构与我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联合创办,以我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当前所说的中外合作办学,主要指的是国家积极倡导的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的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1. 学历教育项目:此类项目需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填报志愿,毕业后可分别获得中外双方学校颁发的文凭。例如,清华大学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合作举办的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2. 非学历教育项目:此类项目无需填报志愿,只需参加学校自行举办的入学考试。中方学校修得相应学分并通过语言考试后,方可被合作学校录取,毕业后获得外方学校颁发的文凭。例如,中国农业大学与荷兰万豪劳伦斯坦瓦格宁根大学(原荷兰劳伦斯坦国际农学院)合作举办的园艺专业非学历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就读非学历教育项目的学生,若该项目未获得教育部审核认证,则不能承认该项目所获学历。
中外合作办学的教育层次包括:
1. 本科段教育:本科教育项目可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考)和自主招生。例如,中国农业大学与美国科罗拉多大学丹佛分校和健康科学中心合作举办的传播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统考和自主招生各占50人。
2. 硕士段教育:学生需参加高校组织的自主招生考试,修完全部课程并符合毕业条件后,可获得外方高校的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中留服对学位证书可做学历学位认证,同时中方高校的结业证书也可获得。例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美国西雅图城市大学合作举办的MBA学位项目。
3. 博士段教育:目前博士段教育项目只有一种,毕业后颁发外方高校的博士学位证书,教育部中留服会做学历学位认证。例如,中国人民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的管理学博士学位教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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