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奖学金及助学金政策概览
一、国家及校内资助概览
武汉音乐学院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资助体系,包括国家资助和校内资助,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名额有限,经评审确定。
-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名额有限,经评审确定。
- 国家助学金:每年分三个等级,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名额有限,经评审确定。
- 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和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面向无限制基层就业和服兵役的学生。
- 新生入学资助: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
- 困难认定及资助: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2.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每次1000元,一学期不超过4000元。
- 春节慰问:1000元。
- 校内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分三个等级,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比例分别为3%、5%、7%。
- 单项奖学金:300-4000元。
-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500-2000元,具体评审比例详见《武汉音乐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 社会奖助学金:校友奖学金3000元,比例1%;姚贝娜奖学金8000元,9名;姚贝娜助学金3000元,9名;雅马哈音乐奖学金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长江钢琴音乐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红安惠农学子助学金10000元。
- 应征入伍学生奖励:应征入伍学生3000元/人;新疆西藏边远艰苦地区学生6000元/人。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1400元/人。
-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18元/小时,原则上每月不超过40小时;临时岗位150元/天,约160个岗位。
二、武汉音乐学院简介
武汉音乐学院(Wuhan Conservatory Of Music)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是我国九所独立设置的音乐学院之一,也是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教育试点单位,同时也是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
学院始建于1953年,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和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的音乐部分组建而成,其前身包括中原大学文艺学院、武昌艺术专科学校、湖南大学文艺学院、广东省立艺术专科学校、广州市立艺术专科学校、香港中华音乐院、广西省立艺术师资培训班等。1958年,中南音乐专科学校与武汉艺术师范学院合并,组建湖北艺术学院(1972-1978年用“湖北艺术专科学校”名)。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5年改建定名为武汉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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