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奖助学金政策概览
为帮助广大同学了解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的奖助学金设置,本文整理了该校的国家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和校内资助等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如政策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为准。
一、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奖助学金设置
1.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约惠及12人,总计9.6万元。
-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约覆盖大二、大三在校生的3%,约370人,总计185万元。
- 国家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档资助,每生每年2000-4000元,分为2-3档,原则上人均不低于3300元/年,具体标准根据当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人数确定,约占在校生人数的13%-15%。
- 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住宿费。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2. 地方政府资助
- 广东省大学新生资助:每人不超过6000元,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每生每年10000元,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广东省“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专科生一次性资助10000元,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广东省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助:每生每年7000元,根据实际申请和上级审核通过的名额确定。
- 广东省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退费标准为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类和特殊教育12000元),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3.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包括临时、特殊困难补助,针对学生本人突患严重疾病、父母一方突患重病、父母亡故、家庭突遇严重自然灾害等情况,通过个人申请和相关审核,确定符合条件者,发放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
- 低温补助:给予有需要的特殊困难学生购买御寒物资补助,每人100元。
- 寒假探访慰问补助:慰问品每人不超过500元,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5%,不超过5.5万元。
- 校内奖学金:包括一般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一般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约占在校生人数的12%(一等2%,二等6%,三等12%);专项奖学金包括第二课堂竞赛奖学金和技能大赛奖学金,奖励金额从100元至30000元不等。
-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小时20.3元,每月不超过812元;临时岗位每小时20.3元,每月不超过609元;假期岗位每小时20.3元,每日工作时长不超过5小时,约有280个岗位,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简介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成立于2005年3月,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专科层次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以追溯至1962年,前身分别是广州业余大学、广州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广州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和广州市乡镇企业管理干部学院,于2005年合并建校并更名为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09年5月,广州市政府批准学院加挂“广州社区学院”牌子,成为广州首家社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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