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播音与主持类统考涵盖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以下为具体内容,供考生参考。如有变动,请以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
一、统考专业范围
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中,播音与主持类包括以下专业:
序号 | 统考科类对应招生专业 | 统考科目和代码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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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播音与主持类 | 130309 | 401 | 播音与主持艺术
考试科目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具体科目代码为401-作品朗读,402-新闻播报,403-话题评述。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总分300分,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作品朗读
考试目的:考查考生普通话语音面貌、嗓音条件及对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现力等。
考试内容:指定文学作品朗读,包括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节选。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
(二)新闻播报
考试目的:考查考生对新闻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
考试内容:指定新闻稿件播报。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1分钟。
(三)话题评述
考试目的:考查考生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考试内容:对所提供的话题(素材)进行评述。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脱稿评述,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
注: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单人单场面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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