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自2014年启动新高考改革,2017年首届新高考顺利实施,实行“3+3”模式,打破文理科界限,赋予考生更多自主选择权,旨在更有效地选拔人才。
(1)统一考试科目
自2017年起,上海统一高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取消文理科划分,考试时间定于每年6月;外语考试每年举行两次,另一次安排在1月。
(2)高考成绩构成
自2017年起,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高考成绩及考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高考总分为66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150分,三门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70分。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在计入高考总分时,由五等细化为A+、A、B+、B、B-、C+、C、C-、D+、D、E共11级,分别占5%、10%、10%、10%、10%、10%、10%、10%、10%、10%、5%。其中,A+为满分70分,E计40分,相邻两级分差均为3分。
(4)录取模式
自2016年起,合并本科一、二招生批次,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和院校志愿,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在此基础上,探索考生多次选择、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可行性,增加高校与考生之间的双向选择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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