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校的前身即为独立学院。独立学院,顾名思义,是指由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合作,运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设立,专门从事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其中,独立学院以民办为主,少数为公办或联合办学。独立学院不仅是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属于本科教育范畴。

独立学院的主要特征包括:

1. 经费投入及相关支出完全依照民办机制进行,由合作方承担或共同筹措,学生收费标准亦依据国家民办高校招生收费政策制定。

原独立学院是什么意思,第1张

2. 实行新的办学模式,其核心在于“独立”二字。独立学院需拥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并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招生、颁发学历证书、进行财务核算,且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 独立学院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由申请者和合作方共同商定,实行新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