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计划旨在促进教育公平,具体规定如下:部分高校要求协作计划毕业生回生源省份就业,具体要求请考生查阅各高校招生章程。协作计划自2008年起实施,由教育部启动,旨在通过全国普通高校年度招生计划增量,向14个高等教育资源丰富、办学条件较好的省份分配,以支持8个升学压力较大、高等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的中西部省份。
协作计划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区域间普通高考录取率、每十万人口高等学校在校生等指标的差异得到缩小;
2. 城乡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差距逐渐缩小,农村户口学生在全国高校招生录取新生中的比例已超过城市户口学生,并持续增长;
3. 直属高校在属地招生计划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得到加强,多数直属高校在属地的招生计划比例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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