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考实施特殊录取政策,旨在帮助特定群体子女顺利升学。以下为政策要点,请考生及家长关注:
1. 对获得二等功以上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以及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定岛屿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军人子女,若参加全国统考且符合投档要求,将享有优先录取资格。
2. 退役现役军人及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录取待遇。
3.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及其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将依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执行相关录取政策。
4.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其录取政策将参照军人优待政策执行。
5. 获得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的5A级青年志愿者,若符合投档要求,也将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录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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