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考改革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启动,并于2021年正式实施。新高考政策涉及考试形式、内容、招生录取机制等多方面改革,具体如下:
一、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
1.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确保考试覆盖所有科目,引导学生全面学习,减轻集中应考压力。
2. 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3. 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实现考试内容、形式、时间安排与普通本科院校相对分开。
4. 深化统一高考制度改革,不分文理科设置考试科目,实行“3+3”考试模式。
5. 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招生录取机制改革
1. 完善普通高校录取机制,探索多元录取机制,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改进高校招生录取方式,逐步淡化和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3. 完善和规范普通本科院校自主招生,确保公平公正。
4. 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建立适应不同人群教育需求的教育办学体系。
三、积极推进改革
1. 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严格控制中考加分。
2. 改革完善考生志愿填报方式,提高志愿填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3. 改革完善高校招生录取管理,确保决策科学、录取公平。
4. 改革完善基于高考成绩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制度,逐步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多元化的人才选拔机制。
5. 改革完善现代职业教育贯通培养的选拔机制,搭建职业教育纵向衔接、横向贯通的“立交桥”。
6. 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创造条件逐步减少和淡化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7. 改革完善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制度,使“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
8. 积极推进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此外,针对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广东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稳妥地解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问题,保障其公平享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新一轮高考改革不设文理科,实行“3+3”考试模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和统一高考的外语科目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由考生选择最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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