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等十个省份原计划加入第三批新高考改革,但由于新高考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这些省份以新高考制度尚不成熟、不适应本省教育实际为由,决定推迟改革,因此吉林目前尚未实施新高考。
自2014年起,新高考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首批实施新高考的浙江和上海两省分别推出了本省的新高考制度。浙江省采用“七选三”的选课模式,并实行21等级的选考等级制度;上海市则维持总分660分不变,选课模式为“六选三”,等级制度为5等11级。
2017年,山东、天津、北京、海南四省作为第二批改革省份,公布了新高考改革方案。这四个省份沿用了第一批的方案,即“3+3”选课模式,但根据各省份实际情况,在学考和选考制度上有所调整。
第三批实施新高考的省份包括湖南、湖北、河北、辽宁、重庆、江苏、福建和广东八个省份。这些省份在借鉴前两批省份经验的基础上,有效调节了选课不平衡、教学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采取了“3+1+2”的考试模式,并实行统一的等级赋分制度,使新高考方案得到进一步优化。
最初计划第四批实施新高考的省份有陕西、宁夏、云南、广西、甘肃、新疆、青海七省。由于吉林等十个省份推迟了新高考改革,目前尚无法确定这些省份是否将参与第四批新高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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