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发布的《北京市中小学校健康食堂标准》中,对学校食堂的食谱安排、食品安全、营养健康教育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规定。该标准要求,学校食堂应保证一周食谱不重复,并公示学生餐制作流程和原料来源。
在营养健康方面,学校需在醒目位置每周提前公布学生餐食谱及营养素含量,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并关注学生营养不良和超重、肥胖问题。食堂内应设有身高体重测量工具,展示儿童青少年体重指数分类标准及营养不良标准等宣传资料。
此外,学校食堂应依照“阳光餐饮”工程要求,通过透明厨房、视频厨房或网络厨房等方式展示学生餐制作过程,并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及时公示主要原料采购、供餐单位等信息。
标准对学校食堂的菜品选择、配餐与烹饪加工也提出了明确要求。食物搭配应考虑学生生长发育特点和不同年龄段营养需求,科学制定食谱,保证食谱一周内不重复,确保营养均衡。学校食堂提供的菜品和主食应种类丰富,满足学生粗细、荤素搭配需求,并采用合理的烹饪方法。对于消瘦或肥胖的学生,食堂应提供个性化的供餐方案。午餐供应学校食堂应按照健康餐盘比例进行配餐,肥胖学生应增加新鲜蔬果摄入。同时,鼓励食堂开发低脂、低盐、低糖的餐食。
特别指出,寄宿制学校的商品部应严格控制汉堡包、方便面等高脂、高糖食品的销售,并禁止售卖不利于健康的含糖饮料。
学校食堂应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营养专业人员,负责科学配餐、推广合理膳食理念,并对膳食营养均衡提供咨询指导。同时,学校需对食堂管理人员、营养专业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营养、平衡膳食知识技能培训,并定期进行考核。学校还应将食品安全与食育营养教育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每学年不少于2课时,包括平衡膳食、零食选择和健康饮食习惯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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