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规定,以下是主要内容的解释:
**个人无法直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
- 违法犯罪记录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的信息,不再对个人直接出具此类证明。
**特定需求下的代开规定** :
- 对于国家行政、司法机关的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等特定需求,相关单位可以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公安派出所代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轻微违法记录的处理** :
- 警告、罚款等轻微违法记录目前不作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内容。
**法律依据** :
- 相关法律依据包括《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了犯罪记录的封存和查询程序。
**证明内容** :
-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般应包括行政违法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如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等。
**申请程序** :
- 单位和公民向被证明对象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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