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纪处分是指行政机关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公务员或其他公职人员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的处分。根据《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纪处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内容:
**警告** :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促使其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并注意改正错误。
**记过** :记载或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
**记大过** :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
**降级** :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等级,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可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撤职** :撤销公务员的现任职务,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开除** :开除公务员,是最严重的行政处分,不能解除。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通常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并且根据受处分的种类,可能还会影响其工资档次的晋升。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