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了《公务员法》和《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违反的纪律包括:
1. 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
2. 不得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3. 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或证券;
4. 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其他证券投资;
5. 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6. 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接受与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聘任,或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违规经商的公职人员可能会面临以下处罚:
- 一般情形下,可能会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 情节较重的,可能会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 情节严重的,可能会给予开除处分。
此外,如果违规行为严重到涉嫌犯罪,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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