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出异常经营名录通常需要以下资料: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

**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

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需要的材料,第1张

**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

**补报年度报告情况说明** (已公示后的年度报告、已年报截图并加盖公章);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如信用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更正的证明材料、租房合同、现场照片等。

请确保所有文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提交到注册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