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违法现象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类,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分类方式:
**根据违法的性质** :
- **实质性行政违法** :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如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合法、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
- **形式性行政违法** :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形式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性要件,如行为的作出不符合法定程序、行为的表现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等。
**根据违法的范围** :
- **内部行政违法** :指行政主体在对其内部机构、人员及内部事务的管理中所发生的行政违法行为,包括内部实体违法和内部程序违法、行政编制和机构设置违法。
- **外部行政违法** :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对外部事务进行管理时发生的违法行为。
**根据违法的形式** :
- **作为行政违法** :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积极地作出行政法律规范所禁止的行为,如税务机关违法征收税款。
- **不作为行政违法** :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拒不作出行政法规范所要求的行为,如工商机关对企业申请营业执照不予答复。
**根据违法的严重程度** :
- **程序轻微违法** :指行政行为程序上的轻微违法,如超期作出行政行为,对当事人的权利不产生实质损害。
- **违反法定程序** :指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的行为,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
- **重大且明显违法** :指行政行为存在重大、明显的违法情形,如意思表示不明确、受到胁迫、基于错误事实作出内容、违反公序良俗等。
行政违法可能会导致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等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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