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出口的退税由委托方办理。根据相关法规,自1995年7月1日起,代理出口货物的退税责任由受托方转移到了委托方。委托方需要根据适用的退(免)税办法进行账务处理,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消费税退(免)税和免税。
以下是退税流程的简要概述:
**委托方办理退税** :委托方负责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消费税退(免)税和免税的申报。
**提供必要文件** :委托方需提供包括“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外销发票、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等相关文件。
**税务机关审核** :税务机关在收到委托方提供的文件后,会及时录入证明内容,并与电子数据进行核对,无误后出具相关证明。
**退税责任** :退税的责任由委托方承担,即谁出口、谁退税、谁主责。
**代理方协助** :虽然退税由委托方办理,但代理方在出口过程中可以提供必要的协助,如出口报关和收结汇等。
请确保遵循最新的税法规定和流程,因为税法可能会有更新或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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