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人章丢失时,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登报:
1. 准备材料:
-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公司出具的遗失声明(需盖有公司公章)。
2. 撰写遗失声明:
- 根据当地报纸的要求,撰写一份遗失声明,声明中应包括公司名称、法人姓名、遗失的法人章编号、声明作废等内容。
3. 选择报纸:
- 根据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选择一家具有影响力的报纸进行登报,通常市级以上的日报或晚报均可。
4. 提交材料:
-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选定的报纸,并按照报纸的要求缴纳登报费用。
5. 等待审核:
- 报纸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安排刊登遗失声明。
6. 领取报纸:
- 遗失声明刊登后,记得及时到报社领取报纸,以备后续办理相关手续时使用。
7. 办理新章:
- 登报声明生效后,携带报纸和遗失声明到公安局指定的店办理新法人章。
8. 通知相关部门:
- 将新刻制的法人章信息及时通知开户银行、税务机关等相关部门,以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请注意,登报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报社以获得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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