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官方声明,目前并没有实施将征信逾期记录的保留期限由五年缩短为三年的新规定。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是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五年;超过五年的,将予以删除。因此,逾期记录在还清欠款后将会保留五年后自动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