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主要包括:
**国家行为** :如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这些行为通常不受行政复议的审查。
**内部人事决定**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如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
**民事纠纷调解** :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刑事诉讼行为** :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如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
**普遍性规定** :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如行政法规、规章等。
**不具有强制力的行为** :如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重复处理行为** :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
**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其他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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