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公法人与私法人** :
- 公法人:处理公共事务为目的设立的法人,如机关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 私法人:处理私人事务为目的设立的法人,如公司、合作社、社会团体、民办学校等。
**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 :
- 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 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分配利润给出资人、设立人或会员的法人。
**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 :
- 社团法人:基于人的组织体成立,设立人为社员,存在意思机关。
- 财团法人:基于财产的组织体成立,设立人不是社员,没有意思机关。
**特别法人** :
- 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等。
**其他分类** :
- 根据行为能力分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与限制行为能力法人。
- 根据责任范围分为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法人。
- 根据监督机制、税制优惠、准入机制等,法人分类有所不同。
以上分类基于中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同国家的法人分类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注意的是,法人分类可能随着法律修订和社会变迁而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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