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验旧并不意味着发票作废。验旧是税务管理中的一个环节,指的是税务机关对已开具但未使用的旧发票进行审核,以确认其真实性、合规性。已验旧的发票等同于已抄税,意味着这些发票的信息已经被税务机关记录,无法直接作废。如果需要取消或更正已开具的发票,通常需要通过开具红字发票的方式进行冲销。

发票作废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发票验旧是不是就作废了,第1张

1. 未跨月;

2. 未抄税;

3. 未认证;

4. 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果发票满足上述条件,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作废。如果发票已经验旧,即已经抄税,则不能直接作废,而应开具红字发票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