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破产后,其债务是需要偿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破产后,其剩余财产将按照一定的顺序用于清偿债务。以下是具体的清偿顺序:
1. 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
2.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法律规定应支付的补偿金;
3. 破产人所欠税款;
4. 公司债务。
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普通债权人可能需要接受按比例偿还。此外,如果公司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股东的责任限于其对公司的出资额,超出出资额的部分,股东个人不承担责任。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