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行政处罚并不构成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员工受到行政处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员工知晓并同意这一规定,那么单位可以依据规章制度开除员工。然而,如果规章制度中没有相关规定,单位不能仅以员工受到行政处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员工可以要求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请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员工被行政处罚是否可以被开除,并考虑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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