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即使面临行政处罚,如果满足破产条件,也可以申请破产。破产程序是为了解决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问题,而与之前的行政处罚没有直接关系。根据《企业破产法》,破产程序包括:
**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在宣告企业破产后,会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首先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照以下顺序清偿:
-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及经济补偿金;
- 破产人所欠的税款(除职工社保费用外);
- 普通债权。
**行政处罚的处理** :公司破产时,之前所受的行政处罚通常不会影响破产程序。但是,如果公司因破产而终止,则可能无法再缴纳罚款,此时行政处罚可能不了了之。
**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公司不自愿履行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包括查封、扣押财物拍卖或划拨冻结的存款来抵缴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破产程序可能会影响公司股东的权益,因此在申请破产前应仔细考虑所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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