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的追诉期通常是六个月。这意味着,如果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实施的治安拘留行为有异议,可以在知道该治安处罚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超过六个月,那么可能会丧失起诉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追诉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但如果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则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