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根据不同类型的处罚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主要的公示期限规定:
1. 一般行政处罚的公示期限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1年。
2. 严重行政处罚的公示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3年。
3. 特定严重行政处罚的公示期限一般为3年。
4. 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领域和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最短公示期为1年。
5. 行政处罚信息在公示网站公示期限暂定为一年,其中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暂定为三年。
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时长为5年,5年内未发生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信息会删除。
公示期限起始时间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限届满后,相关信息应自动停止公示。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法律法规的更新而变化,具体情况应以最新的法律法规或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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